國慶日那天晚上,我跟老公真的、真的下定決心要好好的去運動。
穿上運動服、踩著我的愛迪達,我們邁向捷運總站公園去慢跑,出發囉!


走啊走、走啊走、走啊走……
「碰!」
天空忽然傳來一陣很大的聲響!哇!什麼聲音?抬頭一看,天空是火紅的!


「怎麼回事?是共匪打過來了嗎?」我探頭探腦的到處張望,看能不能找到轟炸機。
「拜託!要轟炸也是先轟炸總統府好嗎?」老公說:「說不定是瓦斯爆炸,我們到路口看看。」
是喔?瓦斯爆炸嗎?最好不要啊!這樣太可怕了!


當我們走到路口,天空又傳來轟炸聲,還伴隨著紅色的火花。
啊!煙火!是煙火!
「煙……煙火!老公……是煙火!」熱愛煙火的我,興奮的拉著老公口齒不輕的說著:「看……看煙火!」


我們以百米速度跑向淡水河畔,的確,河中央有一艘船,正在施放煙火耶!


咦?煙火不是在屏東和大稻埕放嗎?怎麼淡水也有啊?而且都沒廣告,ㄏㄡˋ---要不是我下定決心要好好運動,我不就錯過了嗎?


看看時間,九點耶!哈哈!應該才剛剛放而已,真是太幸運了!
我和老公趕緊找了個景觀優美、視野良好的地方,倚著欄杆欣賞起煙火來了。


雖然淡水河很臭,但是煙火真的很漂亮呢!我們還用手機拍了幾張煙火照……
拍的真醜……



有夠糊。



這什麼啊?



真不是普通的醜。



不如用畫的還比較好看耶~



說真的,真的很像原子光熱線的爆破場面耶~

煙火在一片掌聲中結束,時間是20分鐘,雖然不長,但是大家的臉上都是幸福的表情。
「好看嗎?」老公問。
「嗯,好好看喔!」我用力點頭。
「我們去吃炸雞吧!」
「好!」
心情愉悅的我們,就這樣手牽手的去吃宵夜,完全忘了要去運動……
所以會胖3公斤不是沒有道理的……)


但是……能誤打誤撞在淡水河畔看煙火,真的很開心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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