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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學的時候,老師最常出的作文題目就是「我的志願」。
記得第一次看到這個題目,我愣住了,小小年紀的我,壓根就不知道我的志願是甚麼。
我看看其他同學,大家都振筆疾書,哇!難道他們都知道自己的志願嗎?我看了一下我旁邊的男生,他的志願是要當「一個英勇的國軍」,我問他:「你真的要當英勇的國軍嗎?我都不知道我要寫甚麼耶.......」
「拜託!」隔壁的男生瞪了我一眼說:「課本上不是有我的志願嗎?反正男生就當國軍、警察和醫生,女生就當護士、老師啦」
這........當年的教育果然八股,不過我隔壁男生的回答也實在是很「油條」......
於是我跟坐在我附近的同學做了意見調查:
左邊的鄭小弟-----英勇的國軍。
後面的陳小弟-----勇敢的警察。
右邊的湯小妹-----作育英才的老師。
前面的張小妹-----賢慧的媽媽。
做完民調,我還翻了一下課本,看看課本裡寫的職業有哪些是我同學沒寫到的。
後來我決定要當一個「親切和藹的護士」。

回家後,我跟爸爸提到今天的作文事件,當爸爸知道我要當一個親切和藹的護士時,他馬上搖搖頭說:「不不不.....你不要當護士,我都幫你想好了,你呢,就一直讀這個學校讀到初中﹝我讀的是私立學校,可以一直直升﹞,高中你就去讀北一女,大學你可以讀師範大學,這樣你一畢業就可以當老師,如果你不想當老師,你就去讀政大,畢業以後就去當秘書。」說完後,臉上還露出滿意的微笑,好像我一定會考上一樣。

可惜天不從父願,長越大,我越不想當老師或秘書,因為我覺得很無聊。
小學五年級,我終於有了生平第一個志願,那就是當「考古學家」。
為什麼呢?理由很簡單,因為我迷上了漫畫「尼羅河女兒」,愛上了男主角曼菲士,所以我想要跟女主角凱羅爾一樣,當一個考古學家。
接下來的日子,我的志願就常常變換。
國一時,我決定當一個記者。
國二,我想當廣播電台的主持人,常常一個人拿著紙捲當成麥克風,在房間裡自言自語。
國三,我想當藥劑師,只因為我覺得包藥很有趣。
高一,我看了漫畫「愛心動物醫生」,我下定決心要當個獸醫,而且也堅決告訴自己:不要再改變志願了!
可惜這個志願又幻滅了,不過這次不是我亂改變,而是我讀的學校根本沒有自然組,我被迫要考社會組,所以我只好跟屬於自然組的獸醫說拜拜囉!
高二,我決定要當一個漫畫家!除了因為我超級愛看漫畫,還有我會畫少女漫畫也是一個因素。
我從小學六年級就自己畫漫畫,不過不是很專業的那種,只是用鉛筆在空白筆記本上畫,是有劇情的,前面還有人物簡介喔!算一算,也畫了好幾本,不過有結局的只有一本啦!如果哪天我找到那些自己畫的漫畫,我一定會拿給大家欣賞,一起笑一笑。
到了高三,因為面臨聯考,以及考完要如何選系,我重新的思考了一下我的志願,我想,既然要當漫畫家,那就去讀美術系好了!所以我去畫室學畫畫。
可惜學了三個月,一向做事五分鐘熱度的我,馬上就放棄了考美術系的意願﹝當然,老師嫌棄我畫的國畫像爛掉的塑膠也是讓我想放棄的因素.....﹞。
聯考前夕,我終於確定我的志願了!
我要讀廣告系!因為那看起來似乎很有趣!
可惜可惜可惜,可惜我功課不好,只顧著看漫畫,不唸書,所以分數不高,進不了廣告系。
最後我以吊車尾的分數進了中文系,而那是我第77個志願。
從小到大,我壓根沒想到我會念中文系,也壓根沒想到我會從事我目前編書的工作.....
我當編輯一當好幾年,因為跟同事相處的很好,所以也沒想到要換工作換轉行,不過最近我的內心又開始蠢蠢欲動......
我開始想當演員了........哈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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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atric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5) 人氣()